学费及相关规定
1、费用表
住宿费用表
2.书费及相关学习材料费
留学生学习期间的书费及相关学习材料费由留学生本人根据需要向所在学院支付和购买。
3. 交费及退费规定
(1)所有自费生、重庆市市长奖学金生、校长奖学金生以及其他非奖学金生应在新学期注册期第1日起一周内,持留学生办公室开具付款单和本人护照,在学校收费处完成付款(请不要到银行直接付款)。如自注册第1日起一周内未完成应付全额学费付款,将自注册起第8日取消学习签证。
学历生应一次性缴纳全年学费,语言生可按学期或学年付款。住宿费可按学期或学年付款。
此外,逾期缴费者须交滞纳金,逾期一星期需缴纳总费用5℅的滞纳金;逾期二十天,须交纳总费用10℅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不交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原则上一律不退。因家庭困难或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经本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作如下处理:
A.学费。开学后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者,退还学费,学校另收取800元人民币的退学手续费;开学一周后两周内办理退学手续者,退还该学期学费的65%;开学两周后一个月内办理退学手续者,退还该学期学费的45%;超过一个月者,该学期已交费用均不退还。
B. 住宿费。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退房手续者,双人间房费按照50元/天/人的标准收取,单人间房费按照80元/天/人的标准收取,用学生“已缴住宿费”减去“实际住宿费”,即为学校退还住宿费。举例说明:学生A在单人间住宿了20天后申请退费,学校可退还的额度为“已缴住宿费”4500元 - 实际住宿费1600元(80元*20天)=2900元。
开学后两个月内办理退房手续者,双人间房费按照40元/天/人(每床位)的标准收取,单人间房费按照60元/天/人的标准收取,学校退还住宿费计算方法同上。
超过三个月者,该学期已交住宿费均不退还。
(3)一次性交清两学期学费者,申请第二学期转学或退学,需要交纳800元人民币手续费,同时按(2)条款执行;一次性交清两学期住宿费者,申请第二学期转学或退学,需要交纳300元人民币手续费,同时按(2)条款执行。
4.交费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