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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后须知
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17-10-03  作者:  点击量:[]

医疗保险

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生须纳入中国境内的医疗保险计划,具体内容详见“中国平安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中国境内的医疗保险费为每学期400元人民币,每年800元人民币。

自费生、重庆市市长奖学金生、重庆大学校长奖学金生须自行购买保险,学生缴纳保险费后方可办理报到注册。

根据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规定,医疗保险涵盖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凡购买医疗保险的留学生在中国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或因病住院治疗的,可通过学校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另外,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还有条件地涵盖门诊医疗,即在每个保险期间内,日限额为每天600元,起付线为650元,累计超过保险公司规定的起付线(650元)以上的部分,保险公司将按照85%的比例赔付;而起付线(650元)以下部分,保险公司则不予赔付。

举例说明:

例一:留学生A购买了每年800元的医疗保险。A在一次足球比赛中摔伤,到医院治疗并先自己支付医疗的费用,之后将票据交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留办),由留办联系保险公司报销了所有费用。

例二:留学生B购买了每年800元的医疗保险。B因肺炎到医院办理住院治疗,并先自己支付了住院医疗的费用,出院后将所有票据、证明交到留办,由留办联系保险公司报销了所有费用。

例三:留学生C购买了每年800元的医疗保险。C因重感冒到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并先自己支付了门诊医疗的费用500元,就医后C将所有票据交到留办,但因C本次门诊医疗的费用未达到起付线(650元),故留办建议C自己将票据留存,等累计至650以上时再联系保险公司赔付。之后C又因头痛到医院进行门诊治疗,本次花费为400元。两次累计票据达900元,达到了保险公司规定的起付线(650)元,留办遂为C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规定按超出起付线部分(250元)的85%(即212.5元)赔付给C。

例一、例二中,如留学生A、留学生B的伤势较为严重,且无法支付较大数额(如8000元或1万)的治疗费,A、B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400-810-5119 / 010-67185217)垫付这笔大额治疗费,具体流程如下:

1. 留学生拨打“联华国际”热线 400-8105119 / 010-67185217

2. 留学生电话告知留办

3. 留办给保险公司发传真(留学生护照复印件及委托书)

4. 保险公司与医院对接垫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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