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丝绸之路”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由中国教育部于2017年设立,用于部分中国高水平大学直接遴选和招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秀青年学生来华攻读学位。
重庆大学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受教育部委托执行该项目,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优秀国际研究生来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
奖学金内容
1. 免交学费;
2. 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3. 提供综合医疗保险;
4.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
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月。
上述内容资助期限原则上与基本修业年限一致,更多信息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为准(https://www.campuschina.org/)。
申请截止日期
2024年4月10日(暂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变化)
申请资格
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籍公民(点击查看),身心健康,具有优秀的学科背景、专业能力及发展潜力。
2. 学历及年龄要求:
·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35岁;
·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40岁。
3. 语言能力要求:
本项目支持专业为全英文授课专业。非英语母语国家的申请人须提供英语水平证明,要求为:j雅思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k前一学历为全英文授课的证明,或l曾在英语国家学习一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
4. 学术成绩最低要求4分制GPA须在3分以上,百分制80分以上。
5. 申请时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招生专业
注:上述招生专业可能发生变化,最终以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的专业进行录取。
申请流程
1. 完成“中国政府奖学金信息系统”网上申请
访问“留学中国”网站(http://www.campuschina.org),点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图标进入申请系统,点击【学生注册】按钮,注册账户。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账户登录系统。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类别为 B,重庆大学招生机构代码为:10611。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见 附件1.pdf。
2. 完成“重庆大学国际学生信息系统”网上申请
登录https://cqu.17gz.org/member/login.do创建帐号,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所需的申请文件。填写完毕后,提交申请并支付申请费40 0元人民币(不可退还)。支付方式包括:
a) 通过申请系统在线支付。仅适用于已在中国境内的申请人,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
b)通过银行汇款(汇款时请注明申请编号,并尽快将汇款凭证发admissions@cqu.edu.cn)。账户信息如下:
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护照首页。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4年9月,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如被录取,需在报到时提供正式学历证书原件。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
5.语言能力证明。请见“申请资格”第3条“语言能力要求”。
6.来华学习计划(点击下载模版)。提交中文或英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应清晰表明申请人的来华学习意愿、专业背景与申请专业的相关性、科研能力及发展规划等。
7.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以及推荐人的签名和联系方式(含职务、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点击下载)。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时须同时上传检查结果附件(血液报告、心电图和胸片X光)。
9. 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0. 个人简历。须包含申请人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情况、获奖情况等。
11. 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响、绘画作品等)。
注意: ①上述所有材料均需为中文或英文版,如原件为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证明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②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③申请时无需寄送纸质材料,如若被录取,须在报到时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现场查验。
录取程序
1. 重庆大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业能力初审,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面试考核;
2. 学校根据初审和面试情况确定推荐名单,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3.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重庆大学预录取候选人资格及材料,确定奖学金授予名单。
4. 重庆大学通过邮件等方式通知奖学金获得者录取结果,发放录取材料。
特别提醒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2. 奖学金申请者须直接向重庆大学提交申请,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提交,一经发现,取消奖学金申请资格;申请材料须完整、清楚、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不实、不全或不支付申请费,将不予受理。提交申请后原则上不得再修改或补充申请材料。
3. 奖学金获得者在开学报到时需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奖学金资格和入学资格;申请时提供预毕业证明获得录取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前如未取得学位证,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 请定时查阅网上申请时所注册的电子邮箱。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面试时间、预录取结果等重要信息。
5. 奖学金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复为准。
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留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留学生招生科
地址:中国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主楼310室
邮编:400044
电话:+86-23-65111001、+86-23-65111066
邮箱:admissions@cqu.edu.cn
网站:http://study.c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