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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奖学金
2025年重庆大学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2-25  作者:  点击量:[]

 

项目简介

“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是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B类)下的子项目。项目采取“个人申请、院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优秀学科背景、突出专业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的留学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奖学金内容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含正常学制内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具体资助标准以留学中国网公布信息为准(https://www.campuschina.org/)。


申请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5日(北京时间)


招生专业

2025年重庆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5年重庆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申请资格

1. 持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 学历及年龄要求:

      ●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35岁;

      ●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40岁。

3. 语言能力要求:

      ● 申请英文授课项目的,非英语母语国家的申请人须提供英语水平证明,要求为:①雅思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②前一学历为全英文授课的证明,或③曾在英语国家学习一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

      ● 申请中文授课项目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HSK5级180分或以上的成绩报告。

4. 学术成绩最低要求4分制GPA须在3分以上,百分制80分以上。

5. 申请时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请材料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完成“中国政府奖学金信息系统”申请后生成下载)。

2. 护照首页须为普通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5年9月,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已在中国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有效签证信息页。

3.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如被录取,需在报到时提供正式学历证书原件,无法提供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 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

5. 语言能力证明。请见“申请资格”第3条“语言能力要求”。

6. 来华学习计划(重点材料点击下载模版提交中文或英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应清晰表明申请人的来华学习意愿、专业背景与申请专业的相关性、科研能力及发展规划等。

7. 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需有推荐人签名和联系方式,且推荐信日期不可早于2024年9月),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等,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及相关附件(点击下载)。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须同时上传相关附件(含化验室检查报告、心电报告和胸片报告

9. 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0. 个人作品。申请艺术、设计类专业,须提供作品集(如绘画作品、故事剧本、短片等)。

11. 发表论文、获奖证明、工作或实习证明等其它材料。

12. 预录取材料。通过我校入学资格审核的申请者,将获得我校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并须将其上传至“中国政府奖学金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

注意:上述所有材料均需为中文或英文版,如原件为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证明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②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③申请时无需寄送纸质材料,如若被录取,须在报到时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现场查验。


申请及录取流程

(一) 网上申请

       1. 申请人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提交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类别为 B,重庆大学招生机构代码为:10611。系统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1.pdf 

       2. 申请人登录“重庆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cqu.17gz.org/member/login.do提交申请并在线支付请费400元人民币(不可退还)未支付申请费的申请将不予审核。

(二) 校内审核及预录取

重庆大学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业能力初审,通过初审的申请者进一步参加面试等考核。学校根据初审考核情况确定推荐人选并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三) 录取与入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重庆大学推荐人资格及材料,确定奖学金授予名单。重庆大学通过邮件通知奖学金获得者录取结果,发放录取材料,通知入学报到注册事宜。


特别提醒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2. 奖学金申请者须直接向重庆大学提交申请,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提交,一经发现,取消奖学金申请资格;申请材料须完整、清楚、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不实、不全或不支付申请费,将不予受理。提交申请后原则上不得再修改或补充申请材料。

3. 奖学金获得者在开学报到时需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奖学金资格和入学资格;申请时提供预毕业证明获得录取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前如未取得学位证,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 请定时查阅网上申请时所注册的电子邮箱。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面试时间、预录取结果等重要信息。

5. 奖学金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复为准。


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留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留学生招生科

地址:中国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主楼310室

邮编:400044

电话:+86-23-65111001、+86-23-65111066

邮箱:admissions@cqu.edu.cn

网站:http://study.c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