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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奖学金
2026年重庆大学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A类“国别双边项目”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12-26  作者:  点击量:[]

 

项目简介

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是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和机构等签订的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提供的全额或部分奖学金。申请人向所在国有关派遣部门提出申请。

 

资助类别及期限

资助类别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资助期限包括中文补习(预科)和专业学习时间。中文补习(预科)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专业学习资助期限原则上与基本修业年限一致。具体请咨询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资助标准

全额奖学金含学费、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费和生活费。部分奖学金包含全额奖学金的一项或几项。具体资助标准以留学中国网公布信息为准https://www.campuschina.org/

 

申请途径和时间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国留学生派遣机构(一般是中国驻境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提交申请。

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秋季至次年3月左右,各国具体申请截止日期请向派遣机构确认。

 

招生专业

   - 2026年重庆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 2026年重庆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2026年重庆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申请资格

1. 持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成绩优秀;

2. 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学位者须具有高中学历,年龄不超过25岁;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

  (3)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

  (4)作为普通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力,年龄不超过45岁;

  (5)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

3. 语言能力要求:

  (1)申请中文授课项目的,攻读学士学位者及普通进修生(汉语言专业除外)、高级进修生,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汉语水平未达到重庆大学入专业学习要求者,来华后须先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专业学习。我校中文授课专业入学语言要求如下:

    - 申请攻读本科的申请人,汉语水平须达到HSK四级210分及以上,部分专业要求HSK5级(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 申请攻读硕士的申请人,汉语水平须达到HSK五级180分及以上。

  (2)申请英文授课项目且母语非英语的,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雅思6分及以上/托福80分及以上)或前一学历院校提供的前一学历为全英文授课的证明,或曾在英语国家学习一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

4.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重庆大学来华留学生学术能力及其他方面的入学要求。

5. 申请时未同时获得其他类别奖学金资助。



申请材料

1. 护照首页须为普通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7年3月已在中国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签证/居留许可及入境海关印章页的复印件。

2.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如被录取,需在报到时提供正式学历证书原件,无法提供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 学习成绩单。本科项目申请人提交高中学习阶段所有科目成绩,硕士项目申请人提交本科学习阶段所有科目成绩的成绩单,博士项目申请人提交从本科到硕士学习阶段所有科目成绩单。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及学校成绩评价体系说明

4. 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成绩单。本科项目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报名参加CSCA并取得有效成绩单。测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测试语言须与授课语言一致。

5. 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800字,根据所申请专业授课语言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 语言能力证明。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语言水平证明,具体要求见“申请资格”第3点。

7. 两封学术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须有推荐人签名、学术职称和联系方式,且推荐信日期不可早于2025年1月),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及相关附件点击下载),此表格需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同时上传化验室检查报告、心电图报告和胸片报告。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9. 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10. 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应提供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

注:①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时无需寄送纸质材料,如若被录取,须在报到时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现场查验。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重庆大学申请预录取通知书。申请人在重庆大学来华留学申请系统(https://cqu.17gz.org/member/login.do)提交申请(无须支付申请费),通过初步审核后,取得预录取通知书。预录取通知书仅用于协助申请人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A类项目申请,并不代表已被重庆大学录取。最终录取还须通过申请人所在国留学生派遣部门、中国留学基金委、重庆大学进一步学术审核。

因审核及制作预录取通知书需要时间,请申请人尽早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了解申请信息并合理安排申请时间。

2. 申请人联系本国相关派遣机构,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推荐资格;

3. 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选择留学项目种类-Type A,将重庆大学选为第一志愿院校,完成申请。

 

录取及通知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奖学金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转送有关学校安排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根据各国奖学金资助要求、奖学金院校的接收能力、专业学制要求及申请人的条件等,对申请人所选择的学校、专业、资助类别、奖学金期限等进行适当调整,并由学校确定录取结果。

3. 获得奖学金院校确认录取的申请人,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后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学习。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

4.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发送至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由其转交各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学生本人。

5.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通知书》上的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 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特别提醒

1. 奖学金申请者须直接向重庆大学提交申请,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提交,一经发现,取消奖学金申请资格。

2. 奖学金获得者在开学报到时须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奖学金资格和入学资格;申请时提供预毕业证明获得录取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前如未取得学位证,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 请定时查阅网上申请时所注册的电子邮箱。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审核进展、面试时间等重要信息。

4. 奖学金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复为准。

 

联系方式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详见http://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2937.html

 

重庆大学留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留学生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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